改革是浙江成长的基因。改革开放以来,浙江人勇立潮头,不断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经验。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浙江率先开展民间投资登记备案管理等创新探索,并在全国最早出台了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的落实文件,通过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大胆实践,企业投资制度性束缚不断减少,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新格局,民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域不断拓展。
2008年5月1日,杭州湾跨海大桥正式投用,这是全国首个由民营企业出资一半以上控股的特大基础设施项目;
2014年底,台州沿海高速公路启动建设,引入社会资金,成为全国最早成功的交通PPP项目;
今年8月19日,全国首个民营资本参股的核电项目三澳核电二期工程获国务院核准;
今天,杭温铁路正式开通运营,这是全国首条国务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和国家发改委社会资本投资示范的“双示范”高铁项目。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项目投融资及新基建研究室主任童志怡介绍说:“让社会资本能够放心地投、安全地投进来,也是体现了我们社会资本勇于参与这个重大技术项目建设,体现了社会资本勇于开拓,承担新领域重大项目的担当和角色,也为转型发展开辟了一个新的境界。”
眼下,浙江围绕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领域,向民营企业推出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特许经营项目“三张清单”,并在招投标领域推出“七个不准”,明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额外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准入条件,让民间资本更好参与重大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