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上报的《苏州交建公司关于申请姑苏区白洋湾街道区域内“高田人行隧道”地名命名的函》等个申请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单位申报的位于苏城大道沿线
(二)将位于苏城大道与虎阜路交叉口,下穿苏城大道的地下人行通道命名为“新五人行隧道”。
请你单位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